在聲樂記譜中,全音符是一種音符時值。在五線譜記法中,全音符表示為一個空心的橢圓符頭。全音符的音長是四分音符的4倍。類似的,樂譜中的若干分音符的音長都是全音符相應分之一,二分音符的音長是其二分之一,八分音符的音長是其八分之一,以此類推。在休止符中,對應有著同樣音長的是全休止符,通常表示為一個實心的長方形記號,掛在從上數(shù)起的第二條譜線,即第四線上。